《法制周报》见习记者 谭明 通讯员 梦菲
80年代从普通老师做起,从教30载,学生心中的好老师,老师心中的好领导,领导信任的好校长,曾经的株洲市“十佳”校长,李小平,这位被光环环绕的原株洲县职业中专校长,却顶不住金钱的诱惑,因受贿坐上了被告席。
他曾是市“十佳校长”
2001年出任株洲县职业中专校长之前,李小平长期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。(法制周报新闻热线:0731-
84802117)他勤恳工作,爱生如子。他是株洲市首届高中物理学科带头人,是株洲市物理学会常务理事,湖
南省教育协会会员,中国物理学会中学物理教学研究会会员。
在他担任株洲县职业中专校长期间,学校被国家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,并先后荣获了湖
南省“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先进单位”、湖南省“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”、湖南省“先进
基层工会”、株洲市“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先进单位”等称号,他本人也先后被评为省优秀职业教育工作
者、株洲市第二届“十佳校长”、株洲县劳动模范,被株洲市人民政府记二等功一次。认识他的人都说,
他是一个工作能力强,要求严格,事无巨细均亲力亲为的人。
可就在李小平事业蒸蒸日上的同时,他也在向犯罪的泥坑靠近。2011年9月12日,经株洲县人民法院一审判
决,李小平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,非法所得全部予以收缴。
受贿,从当校长开始
2001年,李小平从株洲县五中调任株洲县职业中专任校长,而第一笔贿赂就发生在他担任校长刚好一年的
时候。
2002年3月,株洲县职业中专准备对两栋教学楼进行翻新,工程预算50余万元。姚甲(化名)为承包该项目
,又想规避招投标的环节,就向李小平建议采用两栋楼分开承包的方式。李采纳了他的建议,将工程全部
承包给了姚甲,工程完工之后,姚甲为了感谢李,将1.5万元给了李。而此次工程最终支出的实际费用超预
算近10万元。后来,在该校学生食堂综合楼建设项目中,经李同意,增加了食堂地下室土方工程、锅炉改
造工程和道路硬化工程,增加工程量总价46万元。姚甲为答谢其增加工程量等方面给予的照顾,又送他3万
元。
2006年,株洲县职业中专将该校某空地拍卖,由姚甲拍得,经李小平同意,拍卖款57.5万元全部用于支付
姚甲之前工程欠款。姚甲利用该空地进行房地产开发,为了感谢李给予的照顾,以优惠价的名义,将价值
9.7万元的房子以4.7万元的超低价出让给李,李分两次将4.7万元交付给姚甲,其中第一次交了2万元,而
姚甲却给其开出了7万元的收款收据。后来,李将该处房产转卖给了田某。
经法院查实,直到2010年调株洲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,在这10年里,李小平利用职务便利,非法收受贿
赂19.56万元,其中与该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的就达15万元,像2002年4月新教学楼项目,收受姚乙贿
赂2.5万元;2006年学生宿舍改造项目,收受姚甲贿赂1万元;2009年5月学校低压线路改造项目,收受文某
贿赂2万元,作为女儿出国定金……几乎每次学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都能看到李小平受贿的影子。
大财必收,小财不漏
对李小平来说,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是其收受贿赂的“金矿”,可就在他疯狂采挖“金矿”的同时,他连学
生就业、教师调动、师生制服这些敛财的机会也丝毫不放过。
2007年,株洲县职业中专将100余名学生交由某就业中心尹某处推荐工作。事先,该校工作人员黄某及王某
向尹某提出,由尹某向每名学生收取就业安置费800元,按照每人400元返还给李小平、黄某和王某,黄、
王二人将此事向李某进行了汇报。事后,尹某按约定,分别送给了黄、王各2万元,李小平2.56万元。此外
,尹某还曾借邀请李小平等吃饭的机会,送给了李2000元。
大财必收,小财不漏。在李小平担任校长期间,某服装厂李某为了感谢李小平让其在该校办服装厂,送给
了李5000元,后又为感谢其在服装厂更换场地上给予的关照和租金上给予的优惠,又送给了李3000元。不
仅如此,在为老师订制衬衫、为学生制作校服的过程中,李小平又收受了李某5000元贿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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